2011年12月2日夜班,九车间操作工尹德涛在精车加工8001058001(KRF)左曲柄R面时,将图纸要求厚度尺寸19.450 -0.05加工成19-0.05 -0.10,造成212件不合格品,不能用于主机厂装配。
经调查,问题发生原因为:操作工尹德涛、班长兼质检员刘生江并没有吸取本车间以前所发生事故的教训,对车间三令五申多次培训强调检验时使用外径千分尺测量的尺寸必须用游标卡尺复测一遍,预防读错尺的要求没有引起重视,造成类似质量事故的重复发生。
综合上述情况,根据《质量管理规定》对该次事故处理如下:
1、对操作工尹德涛罚款500元。
2、对班长兼质检员刘生江罚款300元,调离班长岗位3个月。
3.质量总检陈华、车间主任刘建强负管理责任罚款200元。
4、不合格品(左曲柄)用于零销(征和零销除外),其损失按零销件考核。
5、对九车间全公司内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事故,应引起我们的反思,培训一直在继续,问题却重复发生,说明我们的操作工及质检员没有对培训引起重视,此次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工过程应严格按要求、按规定操作及检验。 |